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规范兼职教师聘用及管理工作,根据我校兼职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师资队伍现状及教学要求,特制定经贸管理学院兼职教师聘任与管理暂行规定,具体内容见“资源下载”板块。
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经贸管理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,特殊问题由经贸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。
经贸管理学院
2021年12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