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各任课老师上课务必带齐教学材料,(含教材、教案、教师手册、教学大纲,教学进度表)。检查时,教案必须超前课程至少三周,教师手册填写完备,教学进度表基本一致。
2.各任课老师课前务必做到认真备课,授课时尽量脱离课本,不允许照本宣科,原则上不允许坐在讲台上上课,上课最好板书,板书尽量整洁工整。
3.各任课老师务必按照课表时间、地点、教室上课。不经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教室,改变上课时间、上课地点。不得提前下课,并学校要求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。
4.各任课老师有义务制止学生上课玩手机,大声喧哗,上课时间任意进出教室等行为。
5.学院在法定假日调休期间,放假前后不允许调课,不允许提前下课。
6.各任课老师若存在特殊情况,务必提前一天向教学秘书或负责人报备,填写调课单,经学院领导批示后方可调课,并及时通知学生,按时补课。
7.各任课老师在学期末,务必认真评阅试卷、考核平时成绩,准备无误提交系统成绩,按时整理归档教学材料。
8.各任课老师务必按照学院规定执行,否则按照学院制度进行通报批评或者处罚。
经贸管理学院
2023年2月